濮阳网讯 自去年我省出台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,明确将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后,我市根据省水利厅、省财政厅《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制订《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》,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目标任务。
此次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包括中小河流及其堤防,包括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其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防;小型水闸,即最大过闸流量20立方米每秒~100立方米每秒(不含)的小(1)型水闸和最大过闸流量小于20立方米每秒的小(2)型水闸;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,包括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、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,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,喷灌、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,塘坝、堰闸、机井、水池(窖、柜)及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等;农村饮水安全工程,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~1000立方米(不含)的Ⅳ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(不含)的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以及分散式供水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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